在威海的朋友们,现在明确了!
用人单位与员工订了二次(也包括三次、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再与员工续签,是否需支付2N(赔偿金)?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现在终于明确了,2024年2月29日,人社部首次在官网对此作出公开回应,威海劳动法专家刘志勇律师特编辑如下给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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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库小编解读:
根据该网民提问,“2021年开始与单位进行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现在2024年单位决定解聘不再续签”,可以得出结论,2024年单位决定不再续签时,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次数至少在二次以上了,网民问的是2024年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人社部的回复就有意思了,通篇只是列了几个劳动合同法条文作为回复内容,会让人觉得人社部的回复不够直接。
小编认为,按照人社部的回应,公司不仅仅要支付经济补偿,而是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也即赔偿金。特解读如下:
首先,人社部回复的第一段直接抛出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即公司与员工签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除非员工自己愿意签固定合同)。网民并未问2次合同后该怎么签合同,人社部为什么要在回复中列出该规定?显然是要为最终的回复结论作铺垫,也就是签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单方终止不续签是否违法。
然后,人社部在回复的第二段中告知该网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列出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注意,如果人社部认为仅仅是支付经济补偿,回复应该到第二段就结束了,也根本无需提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即回复的第一段)。但紧接着人社部在回复的第三段又列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人社部三段回复内容,人社部针对该网民咨询问题“2021年开始与单位进行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现在2024年单位决定解聘不再续签”的答案显然是: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2N)!这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答疑:
2024年6月13日,最高法院在官网刊载了《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六批)》。其中问题二对此进行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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